赋界到家酒店商户入驻合作协议
版本 V1.3 | 生效日期:按公示程序(提前 10 个自然日)期满之日起生效 | 平台方: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 | 备案承载:山西轻松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

赋界到家酒店商户入驻合作协议

版本号:V1.3(规划赛道 · 已转正) 本版发布日期:2026-08-30 | 生效日期:按公示程序(提前 10 个自然日)期满之日起生效;协议版本以平台最新公示为准 平台方: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60000MAKEXHW30H) 备案承载:山西轻松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修订依据:依据平台公示的合规要求修订。


第一条 合作模式

1.1 合作酒店(以下简称"乙方")通过本平台及第三方酒店供应链渠道展示房源,用户按公示价格现付预订;乙方据此提升入住率、拓展销售渠道。

1.2 乙方入驻本平台免费,平台按双方约定比例收取技术服务费;具体佣金 / 技术服务费比例以双方签署的《商户账号入驻声明》及后台配置为准。

1.3 乙方通过平台第三方供应链渠道分发库存,乙方实时维护房源与库存信息。

第二条 入驻资质

2.1 乙方须具备合法有效的《营业执照》,并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或公安住宿业备案,且依法通过消防、卫生等经营所需验收 / 许可,承诺资质真实、持续有效。

2.2 乙方须提供真实房源信息、挂牌价、可售房型与库存。

2.3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住宿服务符合国家安全、消防、卫生标准。

2.4 实名登记与核验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二十七条,申请进入本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酒店等经营者,应当提交其身份、地址、联系方式、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;平台对前述信息进行核验、登记,建立登记档案,并定期核验更新。乙方资质或前述信息发生变更的,应自变更之日起及时更新,平台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复核更新。平台依据《电子商务法》第二十八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乙方身份信息与涉税经营信息。

第三条 订单与履约

3.1 用户按公示价格提交现付预订订单,订单成立后乙方须按订单载明日期、房型、价格向用户提供住宿服务,不得临时加价或拒绝接待。

3.2 乙方不得向用户额外索取约定外费用。

第四条 数据处理条款(DPA)

4.1 处理关系:为完成酒店预订订单履约(含向用户提供住宿服务所需),乙方作为受托处理方,根据本协议及平台指令处理用户个人信息;甲方(平台方)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,依法承担个人信息处理者责任。

4.2 处理目的:仅限完成订单履约、入住核验、售后与争议处理,不得用于营销或其他目的。

4.3 处理期限与删除:自订单成立至履约完成及法定留存期届满;订单履约完成后,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争议处理需要外,乙方应及时删除或匿名化所处理的用户个人信息。

4.4 安全要求:乙方应采取加密、访问控制等安全措施保护所处理个人信息,发生泄露应立即通知平台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
4.5 转委托:乙方不得擅自将个人信息处理转委托第三方;确需转委托的,应取得平台书面同意并约束下游受托方承担同等义务。

第五条 结算

5.1 房费经持牌支付机构 / 第三方供应链按订单完成确认后结算,平台不归集资金、不设资金池,房费不过本平台账户,由持牌机构直接结算至乙方指定对公账户。

5.2 平台按约定佣金 / 技术服务费比例扣取后,将剩余款项结算至乙方指定对公账户。

5.3 结算周期与对账方式以《商户账号入驻声明》为准。

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

6.1 平台权利义务:提供撮合与技术支持、审核乙方资质、处理用户投诉与争议、维护平台秩序。

6.2 乙方权利义务:保证房源真实与服务质量、独立承担住宿服务相关法律责任、配合平台争议处理。

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罚则

7.1 乙方提供虚假房源、虚假挂牌价、虚假库存或隐瞒重大资质 / 安全信息的,平台有权立即中止结算、下架房源、终止合作并清退;由此给用户或平台造成损失的,乙方承担全部赔偿及其他违约责任。

7.2 乙方在订单确认后临时加价、拒绝按约定价格 / 房型提供住宿服务或拒绝接待的,除应退还用户已付款项外,还应向用户支付订单金额 5% 的违约金,平台有权自待结算款项中扣除并代付;情节严重的,平台立即终止合作。乙方违规行为的分级处置适用平台《违规分级处理规则(统一版)》;本条基础违约责任适用《违约责任通用条款》。前述《违约责任通用条款》《违规分级处理规则(统一版)》及其现行有效版本(于平台公示页持续更新)。

第八条 保密与反商业贿赂

8.1 双方对在合作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、用户个人信息、经营数据等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,本义务于合作终止后持续有效。

8.2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向平台及其工作人员、关联方给予或承诺回扣、贿赂或不正当利益;违反本条的,平台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法律责任。

第九条 责任与免责

9.1 乙方对住宿服务质量、安全及用户人身财产损害独立承担法律责任。

9.2 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订单错漏的,平台承担相应技术责任,但不替代乙方的住宿服务责任。

第十条 协议终止

10.1 任何一方可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。

10.2 乙方资质失效、提供虚假信息或严重违约的,平台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清退。

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

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,双方应先友好协商(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7 个自然日内)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被告住所地或服务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

电子签署页

本协议为电子协议。 甲方(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)通过平台电子系统确认本协议并留存电子存档,无需另行手写签字或加盖公章。乙方通过平台客户端完成实名认证后,在线核验签署信息并点击确认签署,提交后即完成签署并自动存档,与纸质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- 电子签署时间:以签署系统记录为准

甲方:海南赋界到家科技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60000MAKEXHW30H)

用户侧对应协议详见《赋界到家酒店预订服务协议》(hotel-user-agreement.html)。